根据《河南省国外申请专利资助办法》(豫知2019〔28〕号)相关规定和《关于开展2019年度河南省国外申请专利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豫知函〔2019〕11号)要求,现开展2019年度河南省国外申请专利资助申报工作:
一、 申报时间
即日起至2019年8月12日。
二、 申报条件
1、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的申请人,应为洛阳市的企事业单位、机关团体或户籍在洛阳市的个人。
2、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申请。已获得市、县(区)专利资助或者资金支持的不在申报范围。
3、申请资助的专利应具有稳定的法律状态。
三、申报材料
(一)《河南省国外专利资助资金申请表》(详见附件1)。
(二)证明文件。
1、国外专利授权证书及复印件;
2、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、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;
3、资助申请人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
4、专利权人为二名以上的,由第一权利人提出资助申请,并出具其他共同权利人签章的委托书。
5、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相关材料。
上述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或申请人签章,证明材料原件初审查验后退还申请人。
6、申报材料一式两份,于2019年8月12日前报送至洛阳市知识产权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