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为落实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,降低小微企业经营成本,增强小微企业整体竞争实力,我市专门设立了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补贴券,以服务券补贴方式,对我市小微企业购买服务机构提供的专业化精准服务给予资金补助。该服务券由市工商局会同市财政局以电子服务补贴券的形式发放。
我市第一批服务劵于今年2月发放,投放总额度400万元,单张额度5000元,共计800张,共有332家小微企业领取了服务劵。
根据《洛阳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补贴券使用管理办法》规定,第二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补贴券共计1700万元。服务券单张额度分别为3000元、2000元、1000元、500元。小微企业每年度领取服务券总额不超过1万元,服务券不得拆分使用,单项服务可使用一张服务券,不超过签约服务合同金额的80%。

